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田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感谢你们帮忙排忧解难,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我们一定会好好经营!”湖北一建筑材料公司的老板拿着减轻处罚的协议,激动地对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的工作人员说。近日,该局成功办结全县首例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获减轻处罚案件,为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提供了实践样本。 接到上级交办案件线索后,该局对涉案企业展开调查。经查,该企业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且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案件调查过程中,该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委托专家开展鉴定。经专家组评估鉴定,该案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条件,随即启动赔偿磋商程序。该企业确认全部违法事实,并主动签订赔偿协议,及时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 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版)》相关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表现,罗田县分局决定按原罚款标准的30%减轻处罚,减少了6万元的罚款。 来源:黄冈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