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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凌晨,湖北省蕲春县发生一起酒驾司机撞人事件,蕲春县公安局两名查酒驾的工作人员(一名警察,一名辅警)被当场撞倒在地,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经查,肇事司机为刘某某(男,28岁,阳新县军垦农场七队人)。2月18日0时30分,刘某某驾驶从蕲春县管窑镇表哥鲁某某处借的白色路虎车(牌照为鄂J34345),冲撞在蕲春县漕河镇三桥头交警设置的酒驾整治警戒区,将正在现场执勤的民警郑涵(男,36岁,浠水县人)、辅警黄友朋(男,27岁,蕲春县张榜镇人)撞伤,其他工作人员迅速将两名受伤人员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接报后,黄冈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文忠高度重视,要求蕲春局迅速组织警力抓捕犯罪嫌疑人,同时加强善后工作。
经民警连夜工作,18日凌晨2时30分,刘某某在蕲春县管窑镇兴达食品有限公司宿舍被抓获。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查酒驾是为了公共安全,正是因为严查酒驾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才会减少,酒驾害人害己,可是一些人却不理解警察的做法,甚至仇视查酒驾的警察,逃避检查,报复警察。这些人是否想过自己酒驾可能会出事故导致自己伤亡,是否想过可能会造成他人伤亡? 酒驾危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安全,更是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危险。最近两年不停的有媒体爆出各种醉驾不起诉的,甚至有人公开发文为醉驾松绑呼吁,这两起恶性案件让那些为酒(醉)驾松绑的人看看,不知道他们会有何感想?这特么的是人命呀!喝酒在自己家院里你随便开,别上路,别危害公众的安全。 酒驾害人害己,醉驾入刑,必须严惩。为醉驾松绑是对酒驾的怂恿,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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