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田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我局对抽检单编号SC21420000003338435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豇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购物中心罗田店经营的“豇豆”于2021年10月28日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其中倍硫磷项目实测值超过标准指标,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倍硫磷残留量mg/kg ≤0.05,实测值0.3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SC21420000003338435,检验报告编号为2021CJ08050。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购物中心罗田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8元;(二)罚款2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整改情况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购物中心罗田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主要原因是购进时疏忽,没有把控好进货关。后续要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把控进货关,防止购进不合格的食品,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购物中心罗田店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8日,共计4公斤,当事人已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张贴了召回公告,但因相关产品已销售完毕,且未有消费者前往退货,无法完成召回。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