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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顶”应当叫停
一蓑烟雨
每年年终,学校要对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成绩的老师进行考评奖励,教师们都有一种收获的喜悦。对各级各类的“四优”的奖励金额和考评分数都有一个标准,每学期均有1-2位老师被封顶。
“封顶”是量化考核中的一种操作办法。在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先进评选、晋级、职评等考核中,设定多个项目对教师工作表现进行量化积分,各个项目都分配一定的分值,分项汇总决定教师的工作业绩。但是为了兼顾“全面”和“平衡”,也为了便于操作,有的学校对部分小项目分值进行最高分限制,即达到一定分值后,即使业绩再突出也不再加分。比如,考核细则规定,教师获市级辅导奖一次加2分,总分值为8分。获得5次和获得12次一样,都是8分。
笔者了解到,许多学校,考核“封顶”的项目有很多种︰不单辅导奖,教育随笔获奖、发表教研文章、参加技能展示活动等,都有数量限制,超过最高限,不再计分。在教师年度“四优”奖金发放中,教师的“四优”以一千元封顶,那么,即使你按照奖励标准可以得一万三千八百六十元,也只能得最高一千元。
当然,教师从事各项工作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奖或业绩考核,但“封顶”无疑从管理上给教师一种“适可而止,无需多努力”的误导。实际情况是,分值“封顶”的项目一般都具有“弹性空间”,正是教师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有所成就和发展的区域,奖金“封顶”也是限制教师自由发展与自我提升的做法。因为,一旦“封顶”,激发了教师发展的惰性,限制了教师的专业成长。这,不是教师们所期望的,学校应当在教学管理中加以细化和改进,让考评与考核更切合教师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被封顶”这种现象应当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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