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论坛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2407|回复: 21

诬告陷害他人,黄梅一人被处10日行政拘留…

[复制链接]

1012

主题

875

回帖

25万

积分

积分
253250
发表于 2021-10-17 15: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田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黄梅县孔垄镇郭湖村周某某受到黄梅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处罚,在收到处罚决定后懊悔不已。这是该县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抵制歪风邪气的一个缩影。

152254ku74vm9q.jpg
黄梅县濯港镇悦光社区召开信访举报阳光反馈会,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据了解,2019年孔垄镇郭湖村实施旱改水项目,周某某向郭湖村支部书记周某提出承建要求,周某表示需经过正规招投标程序,其个人无法帮忙,后周某某参与投标未中,遂对郭湖村支部书记周某产生怨恨。2020年6月,周某某伙同他人向孔垄镇纪委反映村支部书记周某在2014年底修建郭湖村12组道路期间贪污修路款,要求相关部门对周某进行处理。孔垄镇纪委核查后,对举报不实问题进行面对面反馈,周某某以问题没有查清为由,继续收集捏造问题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诬告周某,企图使其受到刑事处罚。

因举报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黄梅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班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举报事项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孔垄镇纪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信访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证据线索的重要渠道,我们决不允许一些别有用心者滥用举报权利,严重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强化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决不让干部流汗又流泪。

据悉,黄梅县纪委监委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恶意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该县向公安机关移送诬告陷害相关问题线索2条,开展公开澄清正名15次。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遗爱清风





1012

主题

875

回帖

25万

积分

积分
253250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7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诬陷他人没有好下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12

主题

875

回帖

25万

积分

积分
253250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7 15: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强化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决不让干部流汗又流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主题

1万

回帖

33万

积分

积分
336320

最佳新人热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1-10-17 16: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主题

1万

回帖

33万

积分

积分
336320

最佳新人热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1-10-17 16: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必须处理!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主题

1万

回帖

33万

积分

积分
336320

最佳新人热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1-10-17 16: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55

主题

5万

回帖

293万

积分

积分
2932849
发表于 2021-10-17 17: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田说说,真是了得,江夏大桥,论坛发帖,现场办公,迅速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89

回帖

2万

积分

积分
27876
发表于 2021-10-18 06: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必须要打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3

主题

11万

回帖

907万

积分

积分
9072899

最佳新人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21-10-18 08: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3

主题

11万

回帖

907万

积分

积分
9072899

最佳新人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21-10-18 08: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诬陷他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方式|关于我们|罗田论坛 ( 鄂ICP备16011092号-2 )

GMT+8, 2024-5-3 02:13 , Processed in 0.141522 second(s), 4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