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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8月26日讯(记者董淑健 通讯员胡蔓李、王章丁)“那四间房子拆了,今后我们喝的水更干净了,检察公益诉讼真有效啊!”8月26日,罗田县河铺镇老百姓纷纷点赞。 8月21日,罗田县新昌河廖家坳段,一辆挖机正在拆除河面上的四间民房,县河道流域联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全程记录,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这排民房的拆除缘于罗田县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  7月底,罗田县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了一处房屋占用河流水面的线索,这处房屋位于新昌河。 该河位于长江重要支流巴河的上游,负责供应河铺镇镇区和周边部分村共计1万余人的生活饮用水,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而此处房屋有四间,建筑面积145.95平方米,系屋主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于2005年私自开建的,用于经营活动。 水源保护区内怎能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检察官调研中发现,这几间违建民房还经常从事经营活动,部分生活垃圾散落在河床上,不仅危害饮用水安全,还给河道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检察官了解到,镇政府之前曾责令屋主拆除这几间违建民房,但由于屋主坚决不同意,镇政府没有强拆的权力,只能暂时搁浅。  不久,在检察官助力防汛抗洪时,有群众在不经意间透露,这排民房原有5间,前些年发洪水冲垮了一间,每到汛期,周边群众都很担忧。今年汛期,罗田县降雨量创下历史新高,新昌河水位暴涨,这排民房伫立在河道上岌岌可危,既影响了河道行洪,又给周边群众、国道交通、下流河道堤坝带来安全隐患。 罗田县检察院遂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于8月初向县水利和湖泊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拆除违建。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落实整改方案。然而,与屋主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屋主认为拆除地上建筑会使自己蒙受损失,且违建拆除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为落实好检察建议的整改要求,该县水利和湖泊局执法人员会同镇政府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方多次的释法说理,屋主的思想工作终于做通了。 8月21日,该处民房得以拆除。  民房拆除现场,检察官看到民房门外国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以及附近小卖铺里耸动的人群,对镇政府口头建议:房子不能拆了就算了,房屋拆除遗留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早日恢复河道的生态环境。房子紧邻国道,要迅速建起护栏,不能成为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隐患。镇政府相关领导认可并接受了检察官的口头建议。 “这几间房屋拆得很不容易,体现了检察官维护公益的决心。”罗田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雷建元点评道。 据悉,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罗田县检察院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04件,磋商结案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94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受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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