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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8月29日,罗田县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工作中共计检查了356家定点医药机构,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14家,查实了三起欺诈骗保案件,追回医保基金8.12万元,切实维护了我县医保基金安全。 三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1、罗田县白庙河镇精准扶贫对象董某于2018年9月12日被白庙河镇江某驾驶的摩托车刮倒后住院治疗,却以自己下楼摔伤,不涉及第三者责任为由,由江某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医保报销费用24423.03元,民政救助资金5478元。两笔费用合计29901.03元,由江某领取。经医保工作人员宣讲法律规定后,江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款24423.03元上缴财政基金专户,民政救助金5478元上缴民政财务。 2、罗田县河铺镇五保户肖某于2018年6月5日在胜利镇正街被黄某驾驶的摩托车带倒后住院治疗,却以自己摔伤,不涉及第三者责任为由,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医保报销费用28304.75元,医疗救助资金10983.20元。两笔费用合计39287.95元。罗田县医保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后,黄某将39287.95元上缴财政基金专户。 3、2019年4月26日,罗田县平湖镇居民陈某骑摩托车与对向骑摩托车的高某相撞,造成陈某头部受伤,面部流血不止,先后在罗田县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罗田县万密斋医院住院治疗。陈某却以在自家改建厨房,从高处摔伤,不涉及第三者责任为由,自行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医保报销费用14264.81元(其中1689.5元大病保险尚未支付),医疗救助资金2790.66元(其中1735.79元尚未支付),精准扶贫兜底430.05元(其中405.23元尚未支付),共计17485.52元(其中3830.52元尚未支付)由陈某领取。经医保工作人员查实后,追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款12575.31元,民政救助金1054.87元,精准扶贫兜底款24.82元。医保部门拒付尚未支付的大病保险报销款1689.5元、医疗救助报销款1735.79元、精准扶贫兜底款405.23元。 通过查处欺诈骗保案件,打击了欺诈骗保的犯罪份子,在全县营造了不敢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保护了参保群众的“救命钱”,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罗田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线索,逐条查实,严肃处理。在县域内形成对欺诈骗保的“零容忍”态势,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对欺诈骗保案件除依法追缴医保基金外,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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