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冈市质监局原副调研员、质检所所长张建民非法收受索取企业财物问题。张建民在任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长期间,利用为企业产品抽样检测的职务便利,向多家企业收受索要财物。张建民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尹攀非法收受索取企业财物问题。尹攀在任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多家企业承接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尹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麻城市黄土岗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陶宏向企业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黄土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迎检费”的名义向所管理的6家企业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共计13.1万元。陶宏收取该款后没有入帐,而是用于经济发展办公室的日常支出。陶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浠水县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原站长赵平向企业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在国家明令取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的情况下,赵平擅自决定继续向有关企业收取技术服务费18.58万元,用于处理集体开支。赵平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5.蕲春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邓志豪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问题。邓志豪在担任蕲春县理工中专校长及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将县教育系统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以及D级危房拆除项目指定三家企业承接。邓志豪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着履职不力、索贿受贿、违规收费等问题,破坏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涉企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行政审批,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服务水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涉企管理服务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查处问责,对行政审批中“推拖绕”“中梗阻”,日常监管中落实涉企优惠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企业问题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和随意违约、毁约等突出问题,一律直查快办、从重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黄冈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