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关于对网友“有事问民政部门相关领导”的回复
一、对于你反映的问题,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由于没有留下家庭住址或联系方式,县民政局无法针对性督办。 二、现告知农村低保办理相关事宜:1、申请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当地农业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村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2、办理材料:(1)书面申请;(2)户口薄等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3)家庭收入类和财产状况证明。 3、办理地点: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4、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并授权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近亲属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2)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行业收入评估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结合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3)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仍有疑问,可拨打罗田县社会救助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13-5060335。 罗田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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