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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坤

请不要作践我们的青山绿水 糟蹋我们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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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河铺镇政府顺应群众诉求,及时干预,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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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自己的家园,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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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百姓的合理诉求{:55_701:}{:55_701:}{:55_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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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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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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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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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11 10: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放到头上,说什么都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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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田河位于河铺镇中部,毗邻河大公路,是该镇两大干流之一(另一条是天堂河新昌河河段),起于夫子岭,止于三河口(柳林河、新昌河、麻城河),全长十余公里,生产、生活与湖田河水有直接关联的人口应该有五六千人。在95年廖家坳乡未撤并过来前,“老河铺”分岭北、岭南两大块,岭南12个村,湖田河从头穿到尾,河水途经白鹤湾、槐树店、姚家铺、双凤坳、肖家湾、八里畈、林家嘴、石河湾8个行政村和一所中心小学,是一河两岸人民的“生命河”“母亲河”。

* 王家宕这个地方原是槐树店村6组,位于半山腰,是一条狭窄的山谷,谷中有一条溪流,四季长流不断,向下汇入20里湖田河,是该河两大源头之一。前些年村民陆续搬离,成了“空心湾”,这是建垃圾处理场唯一的正当理由。但是,这里上有来水,下有去水,由于空间有限垃圾场势必建于溪流之上,垃圾处理场建成后,其残渣废液必汇入湖田河,20里河流将变成一条脏河、毒河和害河!一河两岸人们的洗涤、畜禽饮水、庄稼、蔬菜的浇灌,必将受到严重影响;遇到干旱缺水季节,沿河居民和中心小学师生还必须从河中直接取水做饭和洗涤,这会造成何种恶果,不难想象。

* 王家宕是白鹤湾村一组、二组和中心村居民点500人的直接生活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将让白鹤湾村500居民从此失去清洁、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源。

* 在法制社会,任何工程建设都必须做到于法无违、有法可依。2014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39条已有明文规定,禁止在王家宕这种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填埋场。该条例是由无数实践经验教训总结而来,且经过了多学科权威专家的反复、综合论证,具有不可置疑和不可动摇的法律权威,更不是几个专家(姑且说有)的论证能够推翻的。站在条例的立场上讲,即使垃圾填埋场流出的是补脑汁、散发的是玫瑰香,也不行。依此理,作为主建方,没有必须在王家宕这种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填埋场的法律法规依据。

* 经我们自费技术勘测,垃圾填埋场与白鹤湾村一组湾落直线距离是407土3米,与槐树店村龙井湾、白鹤湾村白鹤湾小组直线距离都不足500米,而不是镇政府所说的“大于500米”。这将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yis
    以上所述实事求是,理由充分,政府应当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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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河铺本地人,我爱河铺,我想要一个清洁家园!我希望河铺是我们子子孙孙的生活乐土!{:55_677:}{:55_677:}{:55_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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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11 10: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清明 发表于 2018-7-11 09:53
人间正道,世上公义,你我同心,责之所系!

{:face_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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